各區經科局,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長江新區科創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要求,經研究,現啟動武漢市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2022年認定通過的高企,應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請認定。
二、申報時間
武漢市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采取常年申報、及時審核方式進行,請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申報時間,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報。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自評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二)網上注冊(兩網注冊)
?申報企業需同時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以下簡稱火炬中心平臺)和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注冊。已注冊過的不用重復注冊。
(三)網上申報(一網申報)
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事項,選擇“湖北省(省本級)”,點擊“在線辦理—我已閱讀并承諾”后,按要求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填寫完成后在線提交。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企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請確保湖北政務服務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與火炬中心平臺高企認定系統保持一致。
(四)審核推薦
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執行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認定辦”)結合《工作指引》要求,會同各區科技管理部門開展企業申報材料形式審查、申報企業的日常監督等工作。
(五)申報資料存檔
通過國家認定辦備案的企業,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高企認定申報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及完整附件材料,簽字蓋章后,報送至企業稅務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材料提交時間以各區通知為準。
各區科技管理部門應認真核對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四、申報材料內容
企業申報材料需按樣式(詳見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特別注意,申報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符合邏輯關系。?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開發區)要深入貫徹2025年湖北省服務高企“春曉行動”啟動會有關要求,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強化服務指導。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圍繞申報企業的合規經營和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性等加強日常管理,及時防范和糾正違規違法行為。
(二)申報企業是高企申請認定中的誠實守信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對照認定條件,組織申報材料,并自行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責。申報企業要進行誠實守信承諾,對上傳了合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封皮的企業,即視為對提交的材料做出了誠實守信承諾聲明。對于發現存在誠實守信承諾環節缺失的企業,將撤回對相關企業的認定報備申請。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并查實,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涉及騙取稅收優惠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處理。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三)按照國家認定辦有關要求,申報企業需在系統如實填寫出具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對委托代理機構編寫申報材料的,鼓勵企業在線填報材料編寫單位相關信息。企業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詢—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公眾查詢欄目、“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http://www.cctaa.cn/)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事務所/稅務師查詢欄目,查詢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等信息,重點關注中介機構不良記錄情況、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及比例、以及出具報告的簽字會計師或稅務師的處罰和懲戒情況等。各申報企業要審慎選擇中介機構開展專項審計(鑒證)工作,避免因中介機構及出具的審計(鑒證)報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影響認定結果。
(四)中介機構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范,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五)市認定辦從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企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
六、聯系方式
高企申報咨詢?
????市科創局????027-65692185、027-65692189
東湖高新區科創局???027-65563216
經開區(漢南區)科創局???027-84891019
長江新區科創局???027-85998479
江漢區經科局???027-85626370
江岸區經科局???027-85320192
硚口區經科局???027-83426316
漢陽區經科局???027-84468510
武昌區科經局???027-88936260
青山區經科局???027-86887013
洪山區經科局???027-87374280
東西湖區經科局???027-83083765
蔡甸區經科局???027-69843368
江夏區經科局???027-81568247
黃陂區經科局???027-61005656
新洲區經科局???027-8696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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