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關于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的工作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維權援助工作的重要意義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對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也取得積極成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確定,要完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明確,要強化維權援助等公共服務平臺軟硬件建設,豐富平臺功能,提升便民利民服務水平,加強海外維權援助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新形勢下做好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對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完善政府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促進優化營商環境,滿足社會公眾和創新主體不斷增長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需求,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構建全省統一的維權援助工作體系
著力構建縱橫協調、點面結合、社會共治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省知識產權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負責全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績效考核。各市、州(林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加強對維權援助工作的領導,明確承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機構、人員、經費和必要的工作設施,鼓勵在所轄縣市區及大中型企業、高校、創業園區等設立維權援助工作站,實現維權援助服務機構全覆蓋。原則上承擔維權援助工作的機構為承擔公共事務服務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如不具備條件,其工作可先由相關職能科室承擔。
為凸顯和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除武漢、襄陽、宜昌3家國家級中心外,各地承擔維權援助的機構加掛中國(湖北)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分中心牌匾。
三、明確維權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相關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建設和完善地方維權援助公益服務平臺,提供法律法規、糾紛處理和訴訟咨詢等智力援助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開展經費援助。
(二)為知識產權大保護體系建設提供服務支撐。提供知識產權侵權判定相關參考意見,支撐行政和司法保護;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等糾紛多元化解決渠道;為重大經濟活動、大型賽事、展會等提供 維權援助服務;加強電子商務和商貿流通等領域維權援助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拓展維權援助服務內容。
(三)負責本區域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普及工作,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面向本區域創新創業主體和社會公眾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普及知識產權相關知識,提升保護意識。
四、強化維權援助工作要求
(一)加強維權援助工作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維權援助工作的領導,明確1名分管局領導,明確管理科室及聯系人,確保上下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條件保障。要配齊配強機構、人員和經費,積極爭取把維權援助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充分保障維權援助工作正常開展。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遴選政治思想堅定、業務知識過硬、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從事維權援助工作,通過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專家庫,組建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志愿者隊伍等辦法充實工作隊伍。不斷強化業務知識培訓,鼓勵維權援助工作人員參加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等提高業務知識和能力。省中心將通過“楚天行”活動,每年舉辦維權援助專題培訓班,分期分批培訓維權援助工作人員,確保全省維權援助工作人員受訓率達100%。
(二)建立健全維權援助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制度。制定維權援助接待登記、檔案管理等工作所需的規章制度,完善各項工作流程,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二是完善信息分析報送機制。積極配合省中心收集、整理和反饋本區域遇到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情況、問題、信息等。
為掌握全省維權援助工作情況,現對各地承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機構現狀、業務開展等情況進行統計,請各單位填報《湖北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
三是建立考核管理機制。將市、州(林區)維權援助工作納入省局對各市、州(林區)知識產權工作考核體系,每年對維權援助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工作突出的市、州(林區)加大支持力度。
(三)開展維權援助示范單位建設
為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能力,引導構建科學、規范、高效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管理和服務體系,我局將逐年遴選工作積極性強,基礎條件好、工作特色鮮明的維權援助服務機構,開展維權援助示范單位建設。對入選的建設單位將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有申報示范建設(今年國家級中心不參加)意愿的單位如實填寫《湖北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示范單位建設申請表》(見附件2)。
五、相關填報說明
附件1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填寫,附件2由有意愿的承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的機構填寫。請各單位將上述材料于2020年6月5日前報送至省中心,因疫情原因,只通過郵箱報送電子件(PDF和WORD各一份)。
專此通知。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