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信局、高新區經發局、有關企業:
根據《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精神,省經信廳將于10月底前公告一批“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為壯大充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基礎,結合《宜昌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培育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現集中組織開展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流程
參照《宜昌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培育管理暫行辦法》(附件)中“評價標準”與“佐證材料”要求,企業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欄目中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
各縣市區經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即報即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出具推薦文件,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推薦表》,于10月15日報送至市經信局,市經信局進行復核,公示后,報省經信廳備案,由省經信廳統一公告。
二、申報注意事項
1.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審核工作將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相關資料即可。
2.經省經信廳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應在有效期內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將取消復核資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縣市區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宜昌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培育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深入摸排轄區內的中小企業,廣泛發動高企或其他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報盡報”,不斷壯大充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基礎。
(二)加強工作統籌。各縣市區要統籌謀劃工業企業小進規,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對標認定標準要求,建立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庫,集聚資源服務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梯次發展,不斷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
(三)加強精準服務。各縣市區要熟練掌握申報政策,為中小企業提供高質量、便捷化的申報咨詢服務,指導企業規范填報,做好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的線上審核,逐步完善覆蓋企業全周期全流程的專精特新服務體系。深入開展“數字化賦能”、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創新創業大賽等工作,孵化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附件:《宜昌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培育管理暫行辦法》
宜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8日